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添加时间:2014年5月7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规定,凡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其退休人员,其退休金的计发和待遇调整一律按我省有关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确定的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
参见:关于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待遇的批复(豫劳社养老[2001]42号)
发布日期: 2001年9月18日
执行日期: 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