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突患精神病 是否工伤求判明
添加时间:2014年6月4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2002年8月,王某通过招聘到某公司做清洁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王某突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后王某申诉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病假工资等1.5万余元。该公司辩称,王某不能构成工伤。仲裁委裁决该公司补助王某病假工资差额586元,驳回了王某的其它请求。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坚持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等1.5万余元。
4月3日8时30分,在大兴法院第2法庭,公开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