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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5年4月25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答:《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其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一次性赔偿的办法参见《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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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
张博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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