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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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工伤自负的 劳动合同有效吗?

添加时间:2015年6月10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读者问:

我到南方打工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与一家服装厂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仅1000元,而且约定如果出现工伤劳动者自负。我后来觉得这个合同不太公平。

请问,我与服装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工伤自负的条款合法吗?

 

洪文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伤自负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因此,你与服装厂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伤自负的条款无效,如果该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工伤自负的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该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还是有效的,仍应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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