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首页
律师介绍
养老保险
人事争议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联系方式
养老保险
人事争议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员工工资
工伤认定
劳动研究
劳工知识
工伤待遇
用工制度
劳动保护
劳动安全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生产、经营企业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6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生产、经营企业
1. 凡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到市劳动局职安处办理申报取证手续。严禁无证生产经营。
2. 各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到市劳动局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凡无经营资格的不得销售特种防护用品。
文章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
张博
[浙江]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xnldls.com/art/view.asp?id=832983735276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 张博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