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最低工资制适用于哪些范围?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最低工资制适用于哪些范围?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的企业和劳动者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规定:(1)公务员和公益团体的工作人员;(2)租赁经营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租赁人或承包人,全员承包除外;(3)学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残疾人等。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