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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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事故的"温度环境论"?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8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工伤事故的"温度环境论"认为,当工作环境处在最佳工作温度18-21℃时,工伤死亡发生率最低。这是因为人在活动中会产生热量,尤其是在从事体力劳动时,产生的热量更多,当工作环境的温度处在18-21℃时,产生的热量能够适当地向外散发,人会感到比较舒适,所以工伤死亡发生率较低。除了这个温度范围,无论是过热,还是过冷,工伤事故都会发生。据统计,当气温超过24℃时,平均发生工伤事故的数量比在18-21℃时增加23%,这是因为,随着环境温度的升高,产生的热量散发得渐趋困难。当温度在25℃以上时,人体状况开始恶化,会出现挥汗如雨,体力下降的现象,心血管和消化系统也会变化。如果温度持续上升,汗液蒸发减慢,体温难以调节,人会变得心烦,容易感到疲劳,反应迟钝,精力不集中,容易造成操作失误,出现事故。同样,如果环境温度过低,人体热量入不敷出,体内热量平衡失调,也会引起功能紊乱而导致操作失误。据统计,温度在13℃以下时,工伤事故会比18-21℃时增加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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