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意外身亡法院认定属于工伤
添加时间:2016年1月19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下班途中意外身亡法院认定属于工伤
11月17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并作出终审裁定,要求劳动部门认定下班途中意外身亡的矿工为工伤。
袁孝勇是巫山县龙村矿业公司采煤工。2005年9月17日凌晨,袁下班后即从煤矿回家,路过龙村矿业公司所属梯子岩煤矿时,被上端公路处落下的石头砸中身亡。矿业公司随后向巫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死者进行工伤认定,该局作出袁属非工伤死亡认定。对此,死者家属不服,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结果是“维持”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袁孝勇被石头砸中之处是其回家的必经之路,且该路段属矿业公司管理范围,判决撤销县劳动局作出的认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认定。 (许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