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首页
律师介绍
养老保险
人事争议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联系方式
养老保险
人事争议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员工工资
工伤认定
劳动研究
劳工知识
工伤待遇
用工制度
劳动保护
劳动安全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2016年8月25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
张博
[浙江]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xnldls.com/art/view.asp?id=858812048315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 张博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