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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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保护的内容(1)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

添加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根据《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女工享有劳动权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因此,在保护女工劳动权利方面,一是,凡女职工可以从事的岗位,任何单位不得借女职工的生理特点拒绝录用女职工。二是,认真落实《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适当安排女职工的工作,并进行就业前的体检和定期体检,凡不适宜女职工从事的作业,决不能安排女职工,已安排的要调换适宜的工作。同时加强女职工的"五期" 保护和"保健"工作。三是改善劳动条件,加强预防措施,彻底消除职业危害或大大降低其危害程度。为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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