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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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举报劳动违法行为,应当说明哪些情况?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8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职工在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违法行为时,应当说明下列情况:(一)有明确的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二)有明确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的内容且违法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且属市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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