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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添加时间:2018年2月27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意义 1、安全生产教育可以提高企业领导和

  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
  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意义
  1、安全生产教育可以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做好劳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
  2、安全技术知识得普及和提高,使广大职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作用规律,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掌握检测技术、控制技术的有关知识,了解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基本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力安全生产的开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条件的改善。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对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
  四、新工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部公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的规定”对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一级(段级)安全生产教育。由段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工人到单位报道后,有劳动人事及教育部门、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 教育内容包括:
  1、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条例、标准等。
  2、介绍本单位的性质、有关设备的特点和各种规制度。
  3、有关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
  4、学习安全注意事项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二)二级(车间)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包括:
  1、本车间概况、生产工作的特点。
  2、本车间生产、工作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车间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生产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电器器材、消防器材、安全保险装置等性能,以及使用、维修保养方法和预防处理故障的基本知识。
  4、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三)三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采用讲解师范相结合和指定老师包教包会的方式,进行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教育。应知应会合格后,再指定师傅带班上岗操作。教育内容包括:
  1、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各岗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特点,生产流程,工作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3、本岗位(工种)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性能和保险、安全防护装置作用及使用方法等。
  4、岗位事故案例和判断、预防、处理事故的安全保护知识。
  5、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6、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五、三级教育卡片存档规定
  段、车间、班组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安保科存档,确保“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保存准确完整。
  第11条:提职、改职、助勤、停职留薪人员上岗规定
  提职、改职工人或长时间脱离本岗位助勤、停职留薪后返回原岗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及《济南铁路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七、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国家《企业职工劳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中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作如下规定。
  1、企业法定负责人的厂长、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3、段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单位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劳动安全专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八、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的责任
  段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单位安全、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教育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九、劳动安全知识考试的规定
  每年会同教育、劳资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劳动安全技术知识考试(95分以上为合格)并对试卷保管登记。
  十、引进新设备的规定
  引进新的技术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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