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张家口98.4%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添加时间:2018年5月10日 来源: 杭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xnldls.com/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效果如何,职工工资是否得到真正增长,将直接关系到县区领导年度考核分值高低。去年12月,张家口市正式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政绩的考核内容。
 
  为将考核定量指标落到实处,他们出台了《考核县区领导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评分细则》,规定各县(区)以建立工会企业数为基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数占建立工会企业数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有台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要有“企业工会要约书、企业应约书、职工工资集体合同书、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书、上级劳动部门审查意见书、上级工会备案书”“六书”。该市还规定,各县(区)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率要达到95%以上。
 
  截至目前,该市已建立工会组织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有2759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2716家 ,占全部企业的98.4%。大多数企业职工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部分企业职工工资增幅达20%左右。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